在1976年的这个小县城,往日的宁静被一阵“噼里啪啦”的鞭炮声响骤然打破。
这热闹的声响从主街的南头一路传到北头,震得街道两旁斑驳的土墙似乎都在微微颤抖。
街道两边挤满了熙熙攘攘的人们,穿着或灰或蓝的衣裳,脸上带着好奇与兴奋,无一例外,都赶来瞧个热闹。
与此同时,初夏的微风轻轻拂过县医院那扇破旧的窗户,却驱不散手术室里那凝重得让人窒息的气氛。
陆妍儿,这位正值花样年华的20岁少女,静静地躺在冰冷且简陋的手术台上,头顶那盏有些昏暗的无菌灯,恰似一轮惨白的冷月,洒下一片清冷的光。
耳边隐约传来医生冰冷而机械的话语:“哎,通知家属准备后事吧!”
然而,就在这生死攸关的一刻,原本己经停止跳动的心脏,竟然奇迹般地恢复了活力。
陆妍儿感觉到自己的西肢逐渐有了温度,冰冷与死寂的感觉正在慢慢消散。
一个面庞清秀、身材瘦高的青年男子的脸逐渐变得清晰起来。
那名青年男子猛地转过头来,眼神中满是嫌恶与不耐烦,狠狠瞪了陆妍儿一眼,语气冷漠又决绝:“陆妍儿,你一个姑娘家怎么这么不知羞?
成天跟在我身后像什么样子?
我绝不会娶你的,你死了这条心吧!”
陆妍儿感到后脑勺生疼,猛地睁开了双眸。
妈妈胡招娣见她醒来,喜极而泣,激动地喊道:“妍儿,你可算醒了,快把妈妈急死了!”
她一边抹着泪,一边抽抽搭搭地说:“你说你好好地去爬山干啥,咋就弄成这副模样?
你要是有个好歹,可让妈怎么活呦!”
窗边站着的那个身姿挺拔的中年男性转过头来,冷冰冰地打断她:“好了,别嚎了!
一天到晚就知道瞎跑瞎玩,摔死她倒也省心!”
说完,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他脚上那双磨损了边的军用皮鞋,在水泥地板上踏出的沉重声响越来越远。
陆妍儿整理着脑海中的记忆,突然想起什么似的,猛地跳起身来下床,匆忙穿上鞋,着急地问道:“妈,吴新宇是不是今天结婚?”
胡招娣愣了一下,叹了口气。
她伸手慈爱地抚摸了陆妍儿的脑袋,把垂到脸边的碎发捋到耳后,轻声劝她:“妍儿,忘了他吧!”
陆妍儿习惯性地伸手去摸手机,可一摸口袋,空空如也。
这才反应过来,自己这是穿越了,哪里来的手机?
她看了一眼腕上的老式梅花坤表,糟了,十一点了!
二话不说,她一头冲出病房,朝着县城里唯一的一家国营酒楼跑去。
一路上,街边的墙上还能看到褪色的革命标语,偶尔有骑着二八大杠自行车的人叮铃铃地经过。
陆妍儿一边跑,一边在脑子里搜寻原主的记忆。
现在正是1976年初,是个物质非常匮乏,可以说是一穷二白的年代。
好在,这个叫做凤凰台的小县城,比起更为贫穷的农村而言,生活条件总归是好上一些,起码能隔三差五在供销社里看到一些凭票供应的生活用品。
陆妍儿一口气跑到“红旗酒楼”门口,停下脚步,弯着腰,大口喘气。
没办法,原主成天寻死觅活,不好好吃饭休息,小身子板儿早就虚弱不堪。
站在酒楼门口的一对新人,正是吴新宇和田晓玲。
吴新宇身着崭新的藏青色中山装,掩盖住了内里白衬衫上几处针线缝补的痕迹。
他瘦高的个子,略显单薄的身板此时挺得笔首,眉清目秀的脸上挂满了怎么也掩饰不住的笑意。
田晓玲齐耳的短发微卷,一套大红色的套裙紧紧裹着她凹凸有致的身材。
那套裙的布料虽不高档,但在这个年代也算是难得的了。
淡淡的妆容,让她比平日里更加明艳动人。
尤其是两人胸前都佩戴着一朵红色的绒布花朵,醒目又喜庆。
十一点半了,正是宾客络绎不绝的时候。
前来赴宴的人们和新郎新娘打过招呼之后,就纷纷走向门口另一侧摆放的一张长条桌前。
那里有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正在记账,一个大妈模样的人正沾着唾液,一张张点数着手里半新不旧的钞票。
桌上摆着的礼单,纸张都有些泛黄。
陆妍儿也不着急,就站在马路对面的一棵大槐树下,静静地张望着。
“快看一下时间,十一点五十八分准时放炮!”
说话的是田晓玲的父亲,他身上那件深灰色中山装的领口都磨得起了毛边。
“吉时己到!”
有司仪喊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