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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畅读精品小说黄巾起义:纵横寰宇,天下英雄皆为敌!》精彩片段
看着火堆边黑牛那逐渐舒展的眉头,姜丑知道,自己上次劝说的话他还是听进去了一些,心事放下不少,暗自为这个伙伴的成长感到高兴。
寻思了一下,一起光屁股长大的玩伴,已经不剩下几个了。虽说两份灵魂已经融合,但是,那点记忆深处的感情无可替代,自己已然发生了改变,这个玩伴就不能落下。
拥有二十一世纪超前见识的姜丑深知,一旦两个人在某些认知层面的差距拉的太大,那两人之间的友情必然会慢慢的淡去。为了不让自己的这个玩伴掉队,也为了不失去之个伙伴,姜丑决定赶着这个闷葫芦往前走。
“黑牛,别在那里做闷嘴的葫芦,你那胡须占领了你的脸,难道也封住了你的嘴?要不要我们帮你拔了,省得障着说话。说说你对去向问题的看法,不许糊弄,想清楚在说,我们等你,不着急。”姜丑故意把话说的有趣些。
“啊?”黑牛有点惊讶,摸一把满脸胡须的毛脸,抬头看一眼姜丑,又看看根叔,低头用手中木棒撩拨起了火堆。
边上的根叔和麻子想笑又不敢笑,同时有点奇怪,姜丑今天为什么对黑牛开始苛求,以前不是这样啊。两人对望一眼,又看看姜丑板着的脸,终于没有出声,也盯着火堆开始发呆。
火苗很旺,照在几人的脸上,几个人就那么烤着火,静静的等待黑牛思考。
“哔……啵……”
一截木头炸裂,爆出几点火星。
黑牛抬起头来,仿佛刚才炸裂的火苗给了他灵感,嗡声说道:“不能去下曲阳,先前,人公将军在广宗,地公将军在下曲阳,我们就被攻打的很惨,这个时候,人公将军不知去向,广宗城已破,官军一定会重兵围攻下曲阳,我们应该找个地方,猫下来,看看结果再说,我,我能想到的就这些,不知说的对不对。”
一席话说完,黑牛的脸不知是不是火光照射的缘故,满脸的面皮连带胡须一片通红。
意外之喜,绝对的意外之喜,人家都说蔫人出豹子,没想到这个蔫人肚子里这么有货?姜丑心中狂喜,为黑牛送上一个大拇哥。
“继续说说,我们有没有什么具体的地方可去?”姜丑紧跟着问了一句。
“没有,如果,如果硬要选择就去黑山的家乡。”黑牛这次回答倒是挺干脆,“我就知道广宗,下曲阳,还有黑山,对了,还有大陆泽。”黑牛说完又补充一句。
姜丑一拍脑袋,暗暗自责,倒把这事情忘记了。如果他不是一个穿越者的灵魂,应该和黑牛一样,也只知道这几个地方吧?广宗下曲阳是他们战斗过的地方,黑山,指的太行山一带,因为有煤,那一带的山是黑色的,所以称之为黑山。带上家乡,具体就是井陉县,归常山国管,至于大陆泽,是大家伙儿从家乡走来经过的地方。
“为什么选择黑山?”姜丑追问不停。
“夏天有吃食,冬天有猎物,官军来了也不怕,干不过了就找地方躲。”
靠,黑牛的最后一句话,差点让姜丑暴粗口,自己这个玩伴,纯纯的一个山贼坯子啊,如果不是自己意外到来,凭他的身手和箭术,说不定这厮以后就是一个大贼。
大贼二字在脑中一晃,姜丑的心跟着忽悠的一颤。
NND,兴许让自己猜中了,姜丑被自己的猜想惊得差点跳起来。
左髭丈八,东汉末年黑山军首领之一,最终被袁绍所杀。
黑山、黄巾诸帅,本非冠盖,自相号字,谓骑白马者为白骑,谓轻捷者为飞燕,谓声大者为雷公,其饶须者则自称羝根,其眼大者自称大目。
这两段文字猛的从姜丑的脑海中窜出。
黑牛,姓左,一把大胡子,左髭丈八?
姜丑的目光在黑牛的脸上,左右上下扫个不停,越看越心惊,八成就是此人,不管是身长八丈,还是胡须丈八,反正挺靠谱。
就自己所知,现在的黑山,就张牛角在那厮混,势力不显,名声也不显。黑山贼真正的起势是黄巾起义失败后,广宗、下曲阳被攻破之后,大量的黄巾贼逃去黑山,大大小小的贼头们乱中成名,形成了气候,开始啸聚山林和朝廷分庭抗礼。
不成,以后一定要留意一下,黑山贼中有没有一个外号叫‘左髭丈八’的贼头,如果没有,那八成自己这个玩伴就是。
姜丑暗暗记下此事,又想起些事情,在李麻子和根叔脸上看过,李麻子眼睛不大,应该不会叫李大目,根叔姓赵,应该不会叫于羝根,还好,还好,姜丑此时才暗暗松口气。
“阿吉,我、我说的有什么不对吗?”黑牛弱弱的问了一句,唤回神游天外的姜丑。
姜丑抬头看一下,只见三个人全都眼睛不眨的盯着他看,搓一搓脸,开口说道:“黑牛,说的挺好,以后还要这样,多想多动脑子。哎,对了黑牛,你还有没有兄弟?你阿耶还有没有兄弟?”鼓励的话说完,姜丑鬼使神差的问了两个问题。
黑牛听着前面的话还挺好,听到后面,神色一黯,低下了他那满脸大胡子的脑袋,不再吭声。
该死,好好的事情让自己这张破嘴说错话,姜丑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子。
现场的气氛沉默又尴尬,其他两人用更疑惑的眼神看着姜丑。
“唉……咳咳……黑牛刚才说的挺好,根叔,你有没有什么想法?说说。”姜丑赶紧打岔,拿根叔这个乡中老人下台阶。
“唉……大贤良师已故,人公将军生死不明,下曲阳又能支撑几天?城破是迟早的事。官兵根本不把我们当人,莫不如干脆回黑山,过我们自己的日子才是正途。”根叔叹息一声,说出自己的见解。
凭借着几十年的人生阅历,根叔能分清厉害关系,看清眼前形势,对一个黎民百姓来讲,已经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了。
人老成精,果然不假。
回黑山,才是正路!
张燕一个黄巾贼,在黄巾起义失败后,借助黑山之地,能啸聚百万众,逼得东汉朝廷封官加爵,没理由他姜丑一个现代人会活不下去。
守一方土地,筹几万精兵,起码在这乱世中能自保,能掌控自己的命运!
问题还需要解决,石头也等着救治。根叔仗着自己是乡中老人的关系,上来开解了一下姜丑,并为李麻子解围。
“阿吉,消消火,麻子也是好心,并不是有心为之,石头的伤,眼瞅着是走不了,要想逃命就得有人抬着,在这逃命的时刻,这也是人之常情。”
“什么人之常情?从今日开始,我姜丑就要打破这人之常情。”
姜丑吼过一句,才发现面前站着的是根叔这个苍首老汉,心中一软,烦躁泄去不少。
但是,今天既然已经把话说到了这里,姜丑决定一次性说透彻。于是,他又把目光移到众人身上,继续发泄自己心中的烦燥。
“自我们从广宗城中,抱成团开始逃命,哪一件事情不是打破了人之常情,我们才能走到现在?如果按人之常情,广宗城内、绕城壕沟、蒲草滩上,漳水之中,每一处地方都够我们死几个来回了,哪里还有现在的我们站在这里讨论人之常情?我姜丑一直认定,我们是一伙人,是敢把我的后背放心交付给你们的父老兄弟,在我姜丑的心里,只要你们自己不放弃,我决不会放弃你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。乱世啊,活命不易,我们这伙人,能活到现在,是经历多少生死?填进去了多少人命才换的?怎敢轻言放弃?反过来想一想,今天,我们可以这么轻易地放弃石头,那万一有一天我们受伤了,别人是不是也可以轻易地放弃我们?前途未卜,生死未知,越是这种时候,我们越要紧紧的抱成一团,大家只有拧成一股绳,心往一块想,劲往一处使,我们才能在这乱世中挣得一线生机。”
话说到这里,姜丑心中的烦闷泄去不少,看着面前的众人,突然有些意兴阑珊。
他们就是一群普通的黎民百姓,对他们,自己又能苛求什么呢?
朝大家摆摆手,姜丑有些无力的说道:“从今往后,只要大伙认我这个屯长,认我这个兄弟,那我姜丑就决不会轻易抛弃你们,不会放弃一人,不抛弃、不放弃就是我对你们的承诺。好了,我的话说完了,大家散了吧。”话说完,姜丑沉默的率先转身离开。
“不抛弃,不放弃!”
“不抛弃,不放弃!”
这句话响起在清晨的杂草丛中,声音越来越大……
姜丑豁然转身,愣愣的看着这一幕:所有人勇敢的直面自己,嘶声喊叫,他们的脸上羞愧尽去,或噙着眼泪、或面含笑容、或满脸激动。
姜丑忽然明白,他们此时认可了他这个娃娃屯长。
喊声终于停止,根叔含笑走过来说道:“阿吉,石头由我和黑牛抬着,不用你担心,你去喝口热汤吧。”
姜丑猛然一拍脑袋,让李麻子一句放弃给气糊涂了,发了一通邪火忘记了正事。
石头还等着自己救治呢。
“全都动起来,还傻站着做什么?”姜丑吼过一句,再次来到石头身边。
“阿吉,动起来做什么?”根叔追过来问一句。
“死马当活马医!”姜丑咬着牙,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。
此时,一众人心甘情愿的被姜丑指使的团团转,李麻子又跑了一趟前方的里乡,找来了针线。
开水烧起。
姜丑把针线连同几块麻布一齐丢进开水锅中蒸煮,自己开始四处寻摸。一把猎刀递到了他的面前,“用这个。”黑牛说着,递过一把猎刀。
“你怎知我做甚?”姜丑有些意外,这黑牛心思挺敏捷啊,可刚才自己并没有说要刀啊,他是怎么知道自己在找什么的?
“阿耶处理伤口时,我见过,要刮去烂肉。”说着话,黑牛的声音低了下来。
难怪,一个好猎人,总是知道些粗浅的疗伤之事。
姜丑就手把猎刀一并丢到锅内,任由开水烧煮,这才对黑牛说道:“一会儿你来。”既然有人知道怎么处理,姜丑也怕自己心软。
“下不去手。”黑牛嘟囔一句,摆起那张能夹死蚊子的臭脸转身离开。
姜丑看看众人,大家全都一个意思,下不去手。
人心都是肉长的。
对敌人动刀子分生死时义无反顾,对同伴动手,确实是有些手软。
开水咕嘟嘟的响了十分钟左右,姜丑清洗过双手,拿着猎刀,来到石头跟前站定。
众人围了一圈,大家此时已经知道姜丑要做什么,望着他的目光有些敬畏。
“按住石头的上身,别丢手,找一根木棍来,放进嘴里,防止咬舌。”姜丑交待一句,石头就被大家七手八脚按死在杂草上,口中也被塞进一根裹着麻布的木棍。
看着那发白肿胀的伤口,姜丑硬起心、牙一咬,一刀割了上去。
“呜……呜呜……”
连声惨哼从石头口中响起,同时,细密的汗珠瞬间布满他的脑门,手脚乱挣、身体开始拼命乱拧个不停。
“按紧。”姜丑吩咐一句,又是一刀接接一刀的割下。
几刀过后,姜丑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些发虚,手有些发抖,自己的额头上也冒有汗水汇聚,看来还是没缓过来,这具身体被奔马撞晕,便宜了自己,终究还是留下了内伤,加上后来奔波逃命,不是一时半会儿能缓过来的。
姜丑停住刀,抬起头,望向众人问道:“谁来?”
大家一个个眼神躲内,没人肯接刀子,只有身边的疙瘩满脸兴奋,跃跃欲试。
就是你了!
“疙瘩,你来,记住,把伤口上的腐肉清除干净,下刀不可过深,小心,别伤了石头。”姜丑说着,把手中的刀子递了过去。
这姜疙瘩,虽说有点一根筋,脑子也比别人慢半拍,但是,手底下的轻重还是知道的。
“好的,阿吉哥,我记住了。”疙瘩果然没让人失望。
“屯长,我来吧。”就在疙瘩准备接刀子动手的时候,人群外围响起一个声音。
姜丑看着站出来的这个人,一个不到三十的干瘦汉子。枸杞,一个奇怪的名字从他的记忆中冒了出来,人看着眼熟,但在身体主人的记忆中,并没有什么存在感。
“你来?”姜丑确认了一下。
“我来。”枸杞给了肯定的答案,并顺手接过猎刀。
姜丑让开位置,枸杞跪到石头大腿边,观察了一下,一刀一刀的开始剐了下去。
稳、准、狠!
分寸拿捏的极好,没有多割一丝好肉,也没放过一丝腐肉,动作极其熟练,猎刀被他用的得心应手。
这人是个熟手!
通过枸杞的手法,姜丑给出了判断,看着枸杞两鬓有些夹杂的白发,看样子,这是个有故事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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